2020年鄭州市區公辦初中招生政策(五)
2020年,鄭州市教育局再次嚴格招生紀律,各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對學生進行成績排名、宣傳考試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律不準接收“擇校生”,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加強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國籍學生。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任何學校不得以特長生或實驗班的名義招收學生。
需要提醒的是,就近分配入學后,自行選擇到其他學校就讀的學生,初中畢業時參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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