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淀區京籍租房幼升小要求提供相應的入學證明,那么您知道2021年海淀區京籍租房的證明所需材料具體都有哪些?
2021年幼升小海淀區京籍無房租房入學材料參考
(一)全家戶口簿
1.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具有北京市正式戶籍,年齡符合當年入學規定,戶口簿上的年齡與《出生醫學證明》上的信息應保持一致。
2.單親家庭應提交離婚證書及民政部門加蓋公章的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離婚裁判文書等材料。
3.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應出示結婚證明、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雙方戶口簿及適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二)在海淀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
1.適齡兒童監護人任何一方均應在本市無住房,且三年內在本市無住房轉出記錄。
2.適齡兒童隨法定監護人在海淀區連續單獨承租并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賃服務平臺登記備案的(須在2020年3月1日(不含)前完成備案),須提交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房主簽字的《知情同意書》、3年以上的租房完稅證明。
海淀區繼續記錄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信息,并與2016年以來該地址入學信息進行比對,自該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6年內只提供1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全區協調解決。
(三)在海淀區務工就業證明
適齡兒童一方法定監護人應于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已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2017年3月(含)至2020年5月(含)參保繳費地為海淀區,且2017年3月(含)至2019年11月(含)之間在海淀區按月正常連續參保和繳費,2017年3月(含)至2019年11月(含)期間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記錄存在補繳的不予通過。2019年12月(含)至2020年5月(含)期間的社會保險參保和繳費,依據北京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0〕5號)要求,做好審核的政策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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